注意事項: |
1. |
活動全程隊員 “免背睡袋及團體裝備(含公糧)”,住宿床位者免背睡墊,住宿帳蓬營位者需自備並自背睡墊上山使用。 |
2. |
活動費用包含入山證、保險(旅遊平安險+登山綜合保險)、當地接駁車(高鐵左營站←→新登山口)來回接送車資、二餐、登頂後返回檜谷山莊之點心、專業嚮導費、山區睡袋租用(1晚)、帳篷及公器租用、團體裝備(含公糧)的揹負處理、代辦作業處理費用。
※以上活動費用尚未包含隊員每人1晚檜谷山莊床位或戶外帳篷營位住宿收費,將依實際申請結果加計費用。 |
3. |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旅遊平安險」。 |
4. |
配合屏東縣政府施行的登山活動自治條例規定,攀登北大武山需加保「登山綜合保險」,投保金額如下:
A.身故保險金額:(活動全程) 新台幣100萬元。
B.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額:(活動全程) 新台幣10萬元。
C.山區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金額:(登山期間) 新台幣30萬元。 |
5. |
屏東林區管理處公告,北大武山國家步道(含檜谷山莊)搭配總量管制措施,就檜谷山莊床位、營位收取場地使用費,允許申請住宿核准及完成繳費人員進入;開放申請人數為每日床位42人,營位15個(4人帳篷,最多60人),中籤名單中的人員才可入住;並新增山屋床位收費(每人平日250元,假日300元),每營地不分平日及假日每次收費新台幣400元整。 |
6. |
當地登山接駁專車-福斯T5/9人座箱型車,扣除司機可搭載乘客8位(含嚮導),得力卡8人座車(或福斯T4/8人座車),扣除司機可搭載乘客7位(含嚮導),將視隊員人數及預約情況安排。 |
7. |
請準備二天份午餐和行動糧攜帶上山。 |
8. |
此行程下山後無安排慶功宴。 |
9. |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營業稅,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提供,稅金請外加。 |
10. |
活動進行中,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維護當地環境清潔,個人衍生的垃圾,如果皮、紙屑…等等,均請攜帶下山。 |
11. |
住宿山莊床位或戶外帳篷營位,請保持山莊及營區內的寧靜,勿大聲喧嘩。 |
12. |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以便相關單位查核。 |
13. |
欲參加者最遲請於活動前35-40天報名,以利作業。謝謝! |
14. |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欲參加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如心臟病、懼高症、高血壓、懷孕...等)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有疑慮者,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作好事前準備,再行參加;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請勿貿然參加,否則發生事故,需請自行負責(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 |
15. |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 |
16. |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不危及他人安全。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如踩空、失足墜落...等)需自行負責。(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而未主動告知嚮導,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 |
17. |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或基於團隊立場(整團在法律上形成「危險共同體」)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配合終止,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退費,所額外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
18. |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不可貿然前行。 |
19. |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