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俱樂部
 
登山健行路線~
大同大禮部落尋幽 二天一夜
 
大禮與大同部落均位在砂卡礑溪溪谷與清水山山系間的平緩台地上,視野良好,可眺望清水山、千里眼山、塔山與三角錐山…等中級山。大禮部落:位於海拔915公尺高之台地上,舊稱「赫赫斯」部落,其中「赫赫斯」意為「蛇聲」或「多蛇之地」;早期曾設有小學學堂,現已成為雞舍。大同部落:位於砂卡礑溪中游左岸上方之平台,海拔高度為1128公尺,舊稱「砂卡礑」部落。
大同、大禮兩部落位於海拔1000公尺左右的山區,為原住民保留地,前往部落的道路共有三條,入口處分別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在太魯閣台地的得卡倫步道、砂卡礑步道三間屋以及蘇花公路靠近台電立霧發電廠輸水管旁的小階梯拾階上爬。此次行程安排由太管處旁的得卡倫步道進入經大禮部落到大同部落,回程時沿同禮步道下行一段後接到三間屋沿砂卡礑林道到停車場呈現O型路線安排;沿途可欣賞太魯閣閣口景觀、立霧溪出海口、花蓮平原、清水大山..等太魯閣山系,更可欣賞砂卡礑溪步道優美的特殊景觀。

大同部落舊教堂

砂卡礑步道
個人裝備表下載
行程介紹:→符號代表行車 ~符號代表步行
第一天:
台北→太魯閣管理處~大禮部落~大同部落
07:0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出發→
09:00 蘇澳→
09:50 南澳→
11:15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午餐
12:10 重裝出發,由太管處旁“得卡倫步道登山口”上行~
14:40 三叉路(右為砂卡礑林道,往大同部落、立霧山)
14:45 輕裝直行前往大禮部落~
15:00 大禮部落巡禮
15:20 原路折返~
15:35 三叉路,取左為砂卡礑林道,往大同部落~
17:00 叉路(左往三間屋2.4K,大同部落2.9K)~
17:10 大同部落民宿(晚餐,住宿)
備註:
(1) 得卡倫步道到大禮部落單程約3.7K,上山時間2.5-3小時,此段一路上坡。
(2) 砂卡礑林道到大同部落間路段坡度平緩,步行時間約70-90分鐘。
餐點:午餐-便當/晚餐-山林野炊
住宿:大同部落民宿(團體房通鋪)
第二天:
大同部落~三間屋~砂卡礑步道登山口→太魯閣管理處→蘇澳→台北
06:30 起床,早餐,部落巡禮
08:30 重裝出發~
08:40 叉路,取直行往同禮步道(左為砂卡礑林道)~
09:00 同禮步道叉路,取右往三間屋2.1K前行(直行往大禮部落2.6K)~
10:20 三叉路,取右往三間屋0.7K前行(左往大禮部落)~
11:00 三間屋,休息
11:10 出發~
13:00 砂卡礑步道登山口,整理裝備上車
13:10 開車→
13:20 太魯閣管理處,休息
13:50 開車→
15:20 南澳→
16:20 蘇澳→
18:20 台北(解散)
備註:
(1) 大同部落到三間屋,單程距離約2.7K。
(2) 三間屋–砂卡礑步道停車場,單程約4.5公里,步行時間約需1.5-2小時。
餐點:早餐-中式(稀飯或湯麵)/午、晚餐-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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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活動全程輕裝來回。
2. 活動費用包含來回車資、旅遊平安保險、專業嚮導費、一宿、三餐、入山證及代辦作業處理費用。
3.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旅遊平安險」。
4. 請自備一天午餐及二天份行動糧。
5. 此行程下山後無安排慶功宴。
6.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營業稅,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提供,稅金請外加。
7. 活動進行中,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維護當地環境清潔,個人衍生的垃圾,如果皮、紙屑…等,均請攜帶下山。
8.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其他可供證明身份之證件,以便相關單位查核。
9.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欲參加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如心臟病、懼高症、高血壓、懷孕...等)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有疑慮者,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作好事前準備,再行參加;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請勿貿然參加,否則發生事故,需請自行負責(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
10.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
11.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不危及他人安全。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如踩空、失足墜落...等)需自行負責。(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而未主動告知嚮導,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
12.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或基於團隊立場(整團在法律上形成「危險共同體」)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配合終止,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退費,所額外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13.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不可貿然前行。
14.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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