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俱樂部
 
雪霸國家公園系列(1)~觀霧之旅
檜山神木步道+榛山健行 平日/假日:二天一夜
 
觀霧遊憩區簡介:
觀霧管理站:
於民國91年5月25日正式成立,為雪霸國家公園在觀霧地區之解說據點。管理站設有展示區及視聽室,同時配有解說員為您服務,多媒體視聽室可容納57個座位,每日定時播放介紹雪霸國家公園的自然生態影片。遊客中心還備有國家公園生態書籍展售、戶外觀景簡易餐飲及紀念戳章區。
雲霧步道:雲霧步道以觀霧遊客中心戶外觀景台為起點,全長約848公尺,步行來回約需40分鐘。沿途有三處賞景平台,並有解說牌指出遠方群山的名稱,是認識雪山到大霸尖山聖稜線群峰與雪山西稜線到大雪山峻嶺的好地方,也是近看觀霧、榛山、鹿場大山的展望台。
檜山巨木森林步道:檜山巨木森林步道全長4公里,起點在樂山林道1.2公里處,步道出口接樂山林道6公里處,步道2.8公里處有5株千年紅檜。步道上可遠眺新竹五峰丘陵地及五指山、鵝公髻山,景觀雅致。在步道旁潮濕略有陽光處,有三種鳳仙花,分別是:單花鳳仙花、黃花鳳仙花及棣慕華鳳仙花。後兩種因為生育地狹窄,族群數又少,故都是屬於台灣稀有亟待保護的植物。
觀霧瀑布步道:觀霧瀑布步道在觀霧山莊下方,全長約1.5公里,去程是下坡路,來回約需兩小時。步道的盡頭是一座涼亭,可遠觀瀑布。因為水從高處下沖時力量極大,常會將瀑布底部掏空,形成深水潭,造成附近岩壁逐漸鬆動而崩落,非常危險,為了大家安全,禁止遊客前往瀑布下方。
榛山步道:榛山位於觀霧山莊的西南方,從山莊沿著大鹿林道西線步行約2公里至登山口,再轉入榛山步道,步道全長4,130公尺,走完環形步道返回山莊約需4小時。登上榛山前可遠眺觀霧山莊的全貌,是觀賞日出雲海的極佳據點。

雲霧步道


觀霧瀑布
個人裝備表下載
行程介紹:→符號代表行車 ~符號代表步行
第一天:
台北→竹東下公館→清泉→觀霧管理站→檜山神木→觀霧管理站→清泉
07:0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出發→
08:30 竹東下公館→
11:00 觀霧,雪霸遊客中心,遊覽,午餐
11:50 開車→
12:00 檜山神木步道登山口6K處
12:10 輕裝出發~
(環形步道由6K登山口步行從1K處登山口下來,剛好由高處往低處走,下坡路段較多,約需2.5-3小時)
15:10 檜山神木步道登山口1K處,休息
15:20 開車→
16:50 清泉民宿(住宿)
備註:
(1) 清泉景點:文學作家“三毛故居”和“張學良故居”離石頭城民宿約2-3分鐘路程,可自行前往遊覽參觀。
(2) 雪霸遊客中心內有販售咖啡和厚片土司,也有開飲機,隊員午餐若有需要可帶速食碗麵來沖泡。
餐點:午餐-自理/晚餐-清泉(中式合菜)
住宿:清泉民宿(團體房,附設公用衛浴設備可供盥洗)
第二天:
清泉→觀霧~榛山步道~觀霧~觀霧瀑布~觀霧→竹東→台北
05:30 起床
06:00 早餐
06:30 開車→
08:00 觀霧
08:10 輕裝出發前往榛山~
10:45 榛山,可眺望大霸群峰
11:30 出發~
14:00 觀霧~
15:00 觀霧瀑布~
16:00 觀霧,休息
16:10 開車→
18:45 竹東,慶功宴
19:45 開車→
20:45 台北(解散)
餐點:早餐-中式(稀飯或湯麵)/午餐-自理/慶功宴-竹東(中式合菜)
注意事項:
1. 活動全程輕裝來回。
2. 活動費用包含來回車資、保險、一宿、三餐(含慶功宴)、入山證及專業嚮導費及代辦作業處理費用。
3.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旅遊平安險」。
4. 行進間2天午餐自理。
5. 若最終出團人數未達10人,則慶功宴需取消。
6.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營業稅,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稅金請外加。
7.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
8. 活動進行中,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維護當地環境清潔,個人衍生的垃圾,如果皮、紙屑…等,均請攜帶下山。
9.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欲參加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如心臟病、懼高症、高血壓、懷孕...等)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有疑慮者,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作好事前準備,再行參加;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請勿貿然參加,否則發生事故,需請自行負責(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
10.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
11.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不危及他人安全。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如踩空、失足墜落...等)需自行負責。(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而未主動告知嚮導,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
12.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或基於團隊立場(整團在法律上形成「危險共同體」)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配合終止,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退費,所額外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13.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不可貿然前行。
14.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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