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俱樂部
 
高山百岳~
武陵二秀-桃山、喀拉業山 平日/假日:二天二夜
 
桃山、喀拉葉山為武陵四秀之二皆屬於雪山山脈東北稜,桃山標高3324公尺,因山形遠望向"桃子”因而命之,喀拉葉山標高3132公尺,為五陵四秀中,高度低.山容差,無名氣.最偏遠的一顆,奇高度比詩崙山3200公尺要低,只因其山頂尚有一顆二等三角點,才會被選上百岳。桃山山容既秀麗又魁梧,東北隔著塔克金溪與大霸尖山五座山峰對峙,大霸尖山和東霸尖山在大岩壁的扥下顯的雄偉無比,桃山山頂視野良好、展望佳,其日出、日落為一絕。


桃山山屋看大小霸

桃山頂看雪山
個人裝備表下載
行程介紹:→符號代表行車 ~符號代表步行
第一天:
台北→南山村
19:0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出發→
22:30 南山村民宿(住宿)
住宿:南山村民宿(團體房,附公用衛浴設備可供盥洗)
第二天:
南山村→武陵山莊停車場~桃山~桃山山屋
05:00 起床,早餐
06:00 開車→
07:20 武陵山莊停車場,整理裝備
07:50 重裝出發~
08:10 桃山登山口叉路(標高約2,030公尺,往煙聲瀑布1.2K處)~
08:35 由0K處開始之字上坡~
09:15 1.1K處~
10:35 1.7K處~
12:35 黑水池營地(2.4K),休息~
16:00 桃山(4.5K,標高約3,325公尺,三等三角點)登頂~
16:10 桃山山屋(住宿,晚餐)
PS.
1. 桃山登山口到桃山頂距離約4.5公里。
2. 黑水池在路徑右方(即東側),若不注意可能會錯過;黑水池營地勉強可搭4頂4人帳。
3. 桃山山屋旁有左右兩個集水塔接存雨水,但乾旱時水塔也可能會缺水;若可能缺水就需從山下揹水上山。
餐點:早餐-中式早點/午餐-自理/晚餐-高山野炊
住宿:桃山山屋(住宿床位或營位,需視入園申請結果)
第三天:
桃山山屋~桃山~詩崙山~喀拉業山~桃山~武陵山莊→台北
03:00 起床,早餐
04:00 輕裝出發~
04:05 桃山~
05:25 詩崙山(標高約3,195公尺)~
06:35 喀拉業山(標高約3,124公尺,二等三角點)登頂~
07:00 出發~
09:30 桃山登頂~
09:35 桃山山屋,休息,整理裝備
10:00 重裝出發~
12:30 黑水池營地~
15:00 武陵山莊停車場,整理裝備上車
15:30 開車→
18:30 宜蘭,休息,晚餐(自理)
19:00 開車→
20:30 台北(解散)
餐點:早餐-中式(稀飯醬菜)/午餐-自理/晚餐-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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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本活動全程採隊員 “免背睡袋及團體裝備(含公糧),住宿營位者須自背睡墊” 方式進行。
2. 活動費用內容來回車資、武陵農場入園門票、專業嚮導費、旅遊平安保險、二宿、三餐、入園證、入山證、睡袋租用、帳篷及公器租用、團體裝備(含公糧)的背負處理、代辦作業處理費用。
3.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旅遊平安險」。
4. 另行加計費用:
配合加保登山險,武陵二秀(二天二夜)行程,每人需加計登山險保費。投保額度如下:
(1)身故保險金額(活動全程)新台幣100萬元
(2)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額(活動全程)新台幣10萬元
(3)山區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金額(登山期間)新台幣30萬元
5. 活動行進間二天午餐需自理。
6. 此行程下山後無安排慶功宴。
7.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營業稅,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提供,稅金請外加。
8. 活動進行中,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維護當地環境清潔,個人衍生的垃圾,如果皮、紙屑…等等,均請攜帶下山。
9. 住宿山屋床位或戶外營位,請保持山莊及營區內的寧靜,勿大聲喧嘩。
10.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以便相關單位查核。
11. 請於活動出發62-75天前報名,以利進行入園申請。
12.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欲參加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如心臟病、懼高症、高血壓、懷孕...等)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有疑慮者,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作好事前準備,再行參加;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請勿貿然參加,否則發生事故,需請自行負責(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
13.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
14.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不危及他人安全。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如踩空、失足墜落...等)需自行負責。(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而未主動告知嚮導,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
15.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或基於團隊立場(整團在法律上形成「危險共同體」)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配合終止,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退費,所額外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16.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不可貿然前行。
17.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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