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俱樂部
 
台灣第二高峰~
雪山主東峰 假日:二天半
攀登百岳:雪山東峰、雪山主峰
 

雪山為雪山山脈之最高峰,標高3886公尺,在日據時期稱「次高山」。雪山為四季皆適宜造訪的大眾化登山路線,春夏可以賞花、秋天有欒大花楸、冬季則可以賞雪;雪山除了四季美景可欣賞外,還有特殊的地質景觀、動植物可以細細地觀察,尤其是五月份春夏交替之時,為高山杜鵑的花季,從登山口至雪山主峰沿途可欣賞到不同種類的杜鵑(志佳陽杜鵑、紅毛杜鵑、森氏杜鵑、高山杜鵑)。所以不管您是否去過雪山,都建議來體驗雪山四季的不同之美。


雪山主峰

雪山圈谷

10.8K
白木林

杜鵑


369山莊
個人裝備表下載
行程介紹:→符號代表行車 ~符號代表步行
第一天:
台北→宜蘭→武陵農場→雪山登山口(0K)~七卡山莊(2K)
16:0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出發→
17:20 宜蘭 / 員山,晚餐(自理)
18:00 開車→
21:00 武陵農場→
21:25 雪山登山口(0K),核對証件
22:00 整裝出發~
23:20 七卡山莊(2K)
PS. 登山口到七卡山莊距離2公里,步行時間約80分鐘(平均速度)。
餐點:晚餐-自理
住宿:七卡山莊(大通舖床位)
第二天:
七卡山莊(2K)~雪山東峰(5K)~三六九臨時營地(7.2K)
08:30 起床,早餐
09:30 出發~
11:30 哭坡前觀景臺(4K),午餐
12:05 出發~
12:30 哭坡頂(4.35K)~
13:05 雪山東峰(5.6K,標高3,201公尺),休息
13:25 出發~
14:25 三六九臨時營地(7.2K下行棧板處),紮營住宿
餐點:早餐-稀飯醬菜/午餐-自理/晚餐-高山野炊
住宿:三六九臨時營地(棧板紮營)
第三天:
三六九臨時營地~雪山主峰~三六九臨時營地~登山口→宜蘭→台北
02:00 起床,早餐
02:45 輕裝出發~
04:15 黑森林營地(8.95K)~
05:00 冰斗(9.8K)~
06:00 雪山主峰(10.9K,標高3,886公尺),拍照
07:00 回程~
07:50 冰斗~
08:35 黑森林營地(8.95K)~
10:05 三六九臨時營地,整理裝備
10:50 離開~
11:50 雪山東峰~
13:50 七卡山莊~
15:00 雪山登山口~
15:20 開車→
18:20 宜蘭 / 員山,休息,晚餐(自理)
18:50 開車→
20:50 台北(解散)
PS.
1. 三六九山莊(7.1K)-雪山主峰(10.9K),單程距離3.8K;當天步行全程距離共14.7K,行程時間約12-14小時(包含休息時間)。
2. 凌晨出發時間視當時日出時間做調整。
餐點:早餐-稀飯醬菜/午餐-自理/晚餐-自理
注意事項:
1. 活動費用包含入園證、入山證、旅遊平安保險、武陵農場門票、來回車資、睡袋租用、帳篷及公器租用、二宿、三餐、專業嚮導費、團體裝備(含公糧)背負處理及代辦作業處理費用。
2. 星期五或假日前一天出發、星期六或連續假日期間出發:全程免背睡袋、團體裝備(含公糧);需自備二天午餐。
3. 請於活動出發前62-75天前報名。
4. 此行程下山後無安排慶功宴。
5.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旅遊平安險」。
6.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營業稅,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稅金請外加。
7.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及領隊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
8. 活動進行中,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維護當地環境清潔,個人衍生的垃圾,如果皮、紙屑…等等,均請攜帶下山。
9. 住宿山莊,請保持山莊內的寧靜,勿大聲喧嘩。
10.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以便相關單位查核。
11.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欲參加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如心臟病、懼高症、高血壓、懷孕...等)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有疑慮者,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作好事前準備,再行參加;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請勿貿然參加,否則發生事故,需請自行負責(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
12.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
13.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不危及他人安全。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如踩空、失足墜落...等)需自行負責。(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而未主動告知嚮導,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
14.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或基於團隊立場(整團在法律上形成「危險共同體」)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配合終止,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退費,所額外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15.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不可貿然前行。
16.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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