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俱樂部
 
高山百岳~
巒安堂-西巒大山 三天二夜
攀登百岳:西巒大山
 
「巒安堂」位於南投縣信義鄉人倫林道37K的小型土地公廟,海拔約2,600公尺,為昔日巒大山林場(舊)人倫工作站的信仰中心。1983年舊人倫工作站廢棄後,巒安堂已無供奉神像,但建物外觀與室內壁畫尚保存完整。早期工作站最多曾有超過百人的人口,設有辦公室、員工宿舍、販賣部、倉庫、工廠機房,還有一座小廟名為巒安堂,另外在工作站附近林務局建有一座溫室花園,曾在此栽種400多棵牡丹樹,據說是為了送給當時的總統夫人蔣宋美齡而栽種的。為了避免與現在人倫林道17K處的(新)人倫工作站混淆,山友們習慣以巒安堂來代稱舊人倫工作站。
攀登西巒大山有兩條路線:其一是單攻,由人倫林道17K經管制站進入原路來回;其二是2-3天過夜行程,由雙龍林道進入,可安排原路來回或是雙龍林道進人倫林道出。

 

個人裝備表下載
行程介紹:→符號代表行車 ~符號代表步行
第一天:
台北→水里→地利/民宿→雙龍林道/巒安堂登山口~停機坪
06:3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出發→
08:00 三義/車亭休息站→
09:30 水里→
10:20 地利,轉搭得利卡7人座接駁車
10:30 開車→
11:30 雙龍林道/巒安登山口,整理裝備
11:50 重裝出發~
17:30 停機坪(晚餐,住宿)
備註:
1. 當天步行距離約7km:正常步行時間約5-6小時。
2. 雙龍林道登山口→停機坪:有兩段稍微累一點的陡上,沿途會有幾處拉繩和木梯的地形。
餐點:早、午餐–自理/晚餐–高山野炊
住宿:停機坪(宿帳蓬_3人1帳)
第二天:
停機坪~巒安堂~西巒大山~巒安堂
05:00 起床
05:30 早餐
06:00 重裝出發~
09:30 巒安堂附近營地,整理裝備
10:30 重裝出發~
13:00 西巒大山,午餐、拍照
13:50 出發~
15:50 巒安堂,拍照
16:20 出發~
16:25 巒安堂附近營地(晚餐,住宿)
Note:
1. 當天步行距離約7km:正常步行時間約3.5-4小時。
2. 停機坪→巒安堂:幾乎都是緩坡地形。
餐點:早餐–中式早點/午餐–自理/晚餐–高山野炊
住宿:巒安堂附近營地(宿帳蓬_3人1帳)
第三天:
巒安堂~雙龍林道/巒安堂登山口→地利→水里→台北
04:30 起床,早餐
05:50 出發~
10:00 停機坪~
15:30 雙龍林道/巒安登山口,整理裝備
15:50 搭得利卡7人座接駁車→
16:50 地利
17:20 開車→
17:50 水里,晚餐(自理)
18:20 開車→
19:50 三義/車亭休息站→
22:2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
備註:當天步行距離約15m,正常步行時間約10小時。
餐點:早餐–中式早點/午餐–自理/晚餐–自理
注意事項:
1. 活動採免背睡袋及團體裝備(含公糧),但需自備及自背睡墊,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
2. 活動費用內容包含:專業嚮導費、旅遊平安保險、二宿(山區野營兩晚)、四餐(第1天晚餐,第2天早、晚餐,第3天早餐)、車資(台北-地利來回車資)、地利民宿→雙龍林道登山口_接駁車來回、入山證、睡袋租用、公器租用、團體裝備(公糧)的揹負處理、代辦作業費用。
3. 活動期間第1天早餐、3天午餐及第3天晚餐自理,敬請自行準備。
4. 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旅遊平安險」。
5.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營業稅,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提供,稅金請外加。
6. 此行程無安排慶功宴。
7. 參加隊員每人贈送山友背包套一個。
8. 活動進行中,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維護當地環境清潔,個人衍生的垃圾,如果皮、紙 屑、…,等,均請攜帶下山。
9. 住宿戶外帳篷營地,請保持住宿空間及營區內的寧靜,勿大聲喧嘩。
10.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其他可證明身份之證件,以便相關單位查核。
11. 為確保用藥安全,個人上山的預防用藥(感冒藥、胃藥、預防高山症藥物…等),請於活動出發前自行至診所或醫院掛號,經由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領藥備用。
12.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欲參加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如心臟病、懼高症、高血壓、懷孕...等)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有疑慮者,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作好事前準備,再行參加;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請勿貿然參加,否則發生事故,需請自行負責(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
13.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
14.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不危及他人安全。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如踩空、失足墜落...等)需自行負責。(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而未主動告知嚮導,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
15.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或基於團立場(整團在法律上形成「危險共同體」)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配合終止,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退費,所額外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16.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不可貿然前行。
17.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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