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俱樂部
 
高山百岳路線~
畢祿山‧羊頭山縱走 平日/假日:二天二夜
 
畢祿羊頭縱走登山口位於合歡隧道口旁的820林道, 重裝由畢祿經鋸齒群峰到羊頭,下至台8線133K慈恩明隧道旁的羊頭登山口。
畢祿山,標高3371公尺,三等三角點,位於南投縣和花蓮縣境內,南面為淺箭竹草,間其雜生灌木叢,北面為畢祿大斷崖,絕壁陡峭,形勢險惡。登頂畢祿山,向北可眺望中央尖山、無明山、鈴鳴山、甘薯峰等。
羊頭山(百岳排行老么),標高3035公尺,三等三角點,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境內,西面與鋸山連稜,東面則地形險惡,因山形酷似羊頭而得名。從羊頭山頂到慈恩登山口只有4公里左右,落差約1000公尺,沿途陡下到登山口,輕裝來回也需8-10小時。

合歡隧道

水源處

鋸齒連峰第一峰


鋸山連稜

820林道途
個人裝備表下載
行程介紹:→符號代表行車 ~符號代表步行
第一天:
台北→春陽溫泉山莊
19:00 台北火車站東三門集合出發→
21:50 三義/車亭休息站,休息
22:00 開車→
00:30 春陽溫泉山莊(住宿)
住宿:春陽溫泉山莊(8人團體房,附設公用衛浴設備在外面,可供盥洗)
第二天:
春陽溫泉山莊→大禹嶺隧道820林道口~畢祿山登山口~稜線~畢祿山~淺草坡營地
04:30 起床
05:00 早餐
05:30 開車→
07:00 大禹嶺隧道820林道口,整理裝備
07:20 重裝出發~
11:20 畢祿山登山口
*最後水源取水,在此裝2天的飲用水(私水)和1天的公水
11:50 出發~
15:50 稜線,往左為畢祿山,(往右為鋸齒連峰-羊頭山)
15:55 輕裝攻頂
16:00 畢祿山登頂
16:15 離開~
16:20 稜線,16:25重裝出發~
16:35 淺草坡營地(紮營住宿,晚餐)
PS.
營地無水源,需由登山口背水。
私水:2天份個人行動水(約2-3公升),視個人飲水習慣。
公水:1天份早、晚餐用水(約1公升)。
餐點:早餐-中式/午餐-自理/晚餐-湯麵
住宿:淺草坡營地(紮營)
第三天:
淺草坡營地~鋸山~羊頭山叉路口~羊頭山~羊頭山叉路口~羊頭山登山口→台北
03:30 起床,早餐
04:00 重裝出發~
06:30 鋸山~
10:00 鋸山東峰~
10:20 羊頭山叉路口,左往羊頭山,(右下往中橫公路羊頭山登山口)
10:30 輕裝出發~
11:30 羊頭山登頂
11:50 離開~
13:00 羊頭山叉路口~
13:10 重裝出發(一路陡下-中間有一段小上坡)~
16:30 中橫公路羊頭山登山口~
16:50 開車→
19:20 清境→
21:10 三義/車亭休息站,休息
21:20 開車→
23:20 台北(解散)
餐點:早餐-西點麵包/午餐-自理/晚餐-自理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全程採隊員 “自背睡袋及睡墊,均攤背負團體裝備(含帳篷及公糧)重量” 方式進行;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活動費用內容包含來回車資、保險、入園證、入山證、二宿、三餐、專業嚮導費、及代辦作業處理費用。
2. 每位參加人員活動全程均將投保新台幣300萬元身故保險金+30萬元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之「旅遊平安險」。
3. 活動行進間二天午餐及第三天晚餐需自理,敬請自行準備攜帶參加。
4. 此行程下山後無安排慶功宴。
5. 以上活動費用未含5%營業稅,若需開立三聯式發提供,稅金請外加。
6. 活動進行中,請勿任意破壞自然生態,維護當地環境清潔,個人衍生的垃圾,如果皮、紙屑…等等,均請攜帶下山。
7. 紮營山區,請保持營區內的寧靜,勿大聲喧嘩。
8. 活動出發日請記得隨身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以便相關單位查核。
9. 隊員需知悉攀登高山活動及從事野外健行活動具有潛在的危險性,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欲參加活動者,請務必確認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可適合從事攀登高山及野外健行活動;若本身已有特殊病症(如心臟病、懼高症、高血壓、懷孕...等)不適合從事登山戶外活動等症狀者,或年齡過小及身體狀況無法獨自完成行程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有疑慮者,請事先徵詢醫師同意後,作好事前準備,再行參加;並應於報名時誠實告知身體狀況,以便活動時嚮導協助留意。活動出發前若有病發跡象,請勿貿然參加,否則發生事故,需請自行負責(個人需承擔因此衍生之風險及法律責任)。
10. 活動全程由專業嚮導帶領入山,行程進行中請聽從嚮導的指揮,未經同意請勿擅自離隊。若不聽勸阻,擅自離隊,需自行承擔所產生之費用及風險和法律責任。

11.

參加隊員需遵守活動相關規定,確實聽從嚮導人員的指引,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並不危及他人安全。若因個人疏失導致意外傷亡(如踩空、失足墜落...等)需自行負責。(包含因個人身體不適,而未主動告知嚮導,致使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之情況)
12. 活動期間隊員如因個人心理、生理、體能或裝備不足之因素,經嚮導認定無法繼續行程,或基於團隊立場(整團在法律上形成「危險共同體」)有時間及安全上之考量無法繼續行程時,須無條件配合終止,其未完成的部分作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退費,所額外衍生之費用(如:人力、交通、食宿等)須自行負擔。
13. 於登山行進途中嚮導基於安全考量而決定中斷行程撤退時,所有隊員均應遵從嚮導指示撤退,不可貿然前行。
14. 國家公園入園證由山友公司負責申辦,攸關權益及個人隱私,若是隊員因故取消行程,不得要求本公司提供給隊員個人或團體私下自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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